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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审查,如何处理合同续签金?

在临港做招商十五年,经手的合资企业合同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但要说哪个条款最让人头秃,合同续签金绝对能排进前三。刚开始那会儿,总觉得这事儿就是算个数——到期了,要么续,要么不续,续了就掏钱呗。可真到了实操里才发现,续签金这潭水,深得很。它不光是钱的问题,更是双方信任的试金石,是企业扎根临港的定心丸,甚至关系到整个产业链的稳定。今天我就掏心窝子聊聊,这些年我是怎么带着企业趟过续签金这个坎儿的。<

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审查,如何处理合同续签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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续签金的性质:别让补偿变成罚款,也别让优惠变成陷阱

2016年刚来临港那会儿,遇到个事儿,让我印象特别深。一家做精密模具的日资企业,跟本地国企合资,合同签了五年,约定到期后若续签,需支付场地占用补偿金,按当时市场地价的10%算。五年后,临港的地价翻了一番,国企这边一算账,张口就要800万。日方老板当时就急了:我们合同里写的是‘补偿金’,不是‘土地出让金’,凭什么按现在的市场价?这跟罚款有什么区别?

说实话,当时我也懵了。翻遍合同,只写了场地占用补偿金,没明确是按签约时地价还是按续签时地价,更没说这钱是补偿中方前期投入,还是单纯因为企业继续使用场地。双方掰扯了半年,差点闹到仲裁。最后还是我们招商出面,协调第三方评估机构,按企业实际使用年限内的土地增值幅度重新核算,最终定了500万,分三年支付才了事。

这件事给我敲了个警钟:续签金的性质,必须在合同里提前掰扯清楚。是补偿还是对价?是针对固定资产投入还是土地增值?这些模糊地带,就是未来扯皮的根源。后来我总结了个三明确原则:明确性质(是补偿金、保证金还是续约费)、明确计算基准(签约时地价?评估价?还是双方约定的固定公式)、明确支付条件(是一次性付还是分期?达到什么业绩标准才支付?)。

比如现在跟新能源企业谈,我会主动建议:咱们把续签金拆成两部分,一部分是‘基础设施使用费’,按企业实际占用的厂房、土地面积,乘以一个固定单价(这个单价会参考签约时的地价和建造成本,每三年小调一次,涨幅不超过5%);另一部分是‘产业发展贡献金’,按企业续签后前三年的亩均税收的10%计算,但封顶不超过500万。这样既保障了你们的基本收益,也让企业觉得‘多干多得’,而不是‘续签就要割肉’。

计算逻辑:别只盯着历史成本,更要算未来账

去年遇到个更复杂的案例,一家做生物医药的合资企业,合同到期前两年就来找我们谈续签。这家企业挺特殊,前五年几乎没盈利,把所有利润都砸进了研发中心,现在有个新药刚进入临床阶段,未来潜力巨大。中方股东觉得:你占了我们最好的研发地块,五年没贡献多少税收,续签总得补偿我们前期的基础投入吧?开价3000万。

外方老板直接懵了:我们研发投入几个亿,现在刚看到希望,你们就要3000万?那我们还怎么搞后续研发?

我当时就在想,这事儿不能只算历史账,得算未来账。如果因为续签金把企业逼走了,临港不仅失去了一个潜在的独角兽,整个生物医药产业链的配套也可能受影响。后来我们拉着双方开了三次算账会,最后设计了个阶梯式+挂钩业绩的续签金模式:

基础部分:按中方前期土地平整、基础设施投入的30%计算,大概800万,分两年付清;

浮动部分:设定三个业绩阈值——如果续签后第一年亩均税收达到50万,续签金在基础部分上增加10%;达到80万,增加20%;达到100万,增加30%。但如果连续两年没达到50万,基础部分可以减免50%。

外方老板听完松了口气:这样我们就有奔头了,只要把研发做上去,续签金不是问题,反而能激励我们多创造效益。中方股东也觉得:这样既能回收部分成本,又能分享企业成长的收益,比一次性要3000万实在多了。

这件事让我明白,续签金的计算逻辑,一定要跳出成本补偿的单一思维,转向利益共享。尤其是对科技型企业、研发型企业,他们的核心价值不是眼前的土地或厂房,而是未来的成长性和产业链带动作用。这时候续签金更像一个纽带,把双方的利益绑定在一起——企业发展得好,中方能拿到更多续签金;中方给的续签金方案合理,企业才能安心扎根。

这也不是说所有企业都能打折。比如我们去年引进的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,属于劳动密集型,技术含量不高,主要靠成本优势。这种企业的续签金,我们就会更侧重土地效益,按亩均产值的固定比例来算,倒逼企业提升单位面积产出,避免圈地不用的情况。

支付节奏:别让一次性压力变成分手

说到支付节奏,2019年有个教训特别深刻。一家做食品加工的合资企业,合同到期时,中方提出续签金一次性支付500万。企业老板当时就犯了难:我们刚投了新生产线,现金流本来就紧张,一下子拿出500万,要么贷款增加成本,要么就得暂停新项目。

我当时觉得一次性支付是常规操作,没多想,结果企业老板回去拖了三个月,最后差点因为资金链问题被外方股东撤资。幸好我们及时发现,协调中方同意分期支付+以租代抵的方案:首期支付200万,剩余300万分两年付清,同时把企业租用的部分厂房租金抵扣了30%,相当于变相给了缓冲期。

这件事之后,我每次谈续签金支付节奏,都会先问企业一句:您现在现金流怎么样?未来三年的资金规划是怎样的?支付节奏的核心,是匹配企业的生命周期和现金流周期。对初创期、扩张期的企业,分期支付、甚至以租抵金都是好办法;对成熟期、现金流稳定的企业,一次性支付可能更省事,但也可以设置递增支付条款——比如第一年支付60%,第二年支付40%,避免企业一次性掏空后影响运营。

还有个细节,很多企业会忽略:续签金的支付时间节点。是合同签订后支付?还是续签后第一个季度末支付?我建议尽量后者。曾有家企业因为合同里写了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续签金,结果双方在续签条款上谈了两个月,企业为了赶支付 deadline,不得不在部分未达成共识的条款上妥协,后续又扯了半年皮。后来我们修改为续签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,就避免了这种被绑架的情况。

写在最后:续签金,是博弈更是共生

十五年临港招商,见过太多因为续签金谈崩的企业,也见过因为续签金处理得当,双方越走越远的老伙计。其实仔细想想,续签金从来不是零和博弈——中方要的是收益和产业稳定,企业要的是成本确定性和发展空间,临港要的是税收和产业链生态。三者的目标,本质上是统一的。

现在每次帮企业审续签合同,我都会多问一句:咱们希望五年后,这家企业是什么样的?它对临港意味着什么?如果答案是一个扎根深、贡献大、能带动产业链的龙头企业,那续签金条款,就一定能找到让双方都舒服的平衡点。

说到底,合同续签金处理的哪里是钱,分明是人心。是让企业觉得临港愿意跟我一起成长,还是觉得临港只想从我身上榨取价值?这中间的差别,可能就是续签金条款里一个浮动比例、一个支付节点的细节。

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:在临港招商越来越注重质而非量的今天,我们是不是该跳出续签金本身,把它看作企业扎根临港的定心丸,而不是博弈的?毕竟,留住一个优质企业,比收一笔短期续签金,对临港的长远发展,是不是更重要?